電梯維修保養主要標準提要:轎廂空載時,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,手動限速器,安全開關應動作,電梯應停止;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,使電梯停止運行 物業公司作業文件電梯維修保養主要標準 1.0 機房: 1.1 機房通風良好,溫度不得超過5°C~40°C,相對濕度不大于85%,保證沒有雨水侵入的可能。 1.2 機房的CO2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。 1.3 機房的緊急救援操作規程、注意事項等制度齊全,并掛在明顯處。 1.4 轎廂平層標志應用白色或黃色漆標在主鋼絲上,便其清晰可見(以利于緊急救援時用)。 1.5 機房門鎖良好,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。 1.6 機房照明、電源插座要保持良好。 1.7 機房不得住人、存放雜物等,應保持清潔,不得有明顯灰塵。 1.8 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≤2.0㎜。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≤1.0㎜。 1.9 限速器調節部位應有鉛封(或漆封),非勞動局人員禁止調整。 1.10 限速器繩槽、軸套、軸及鋼絲繩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(參照GB5972-86),運行時無異常聲音。 1.11 限速器、安全開關靈活可靠;限速器帶安全開關動作時,能使電梯可靠地停止運行。 1.12 限速器-安全鉗-安全開關聯動的可靠性: a. 轎廂空載時,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,手動限速器,安全開關應動作,電梯應停止;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,使電梯停止運行。 b. 短接安全鉗開關,慢車繼續下行,這時轎廂能可靠地停止,曳引輪打滑。復位拆除短接線路電梯應正常運行。(如對重有安全部鉗時要求一樣)。 1.13 曳引輪或盤車手輪處標出的升降方向應明顯清楚。曳引輪、導向輪、盤車手輪、限速器輪上的黃色油漆應明顯,不得掉色。 1.14 各軸承應靈活,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,溫度應不高于80°C(注油軸承應保持油量飽滿),工作2500~3000小時后更換新油。 1.15 各導體之間及導體與地之間絕緣電阻大于1000歐/伏,動力回路及安全裝置回路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≥0.5兆歐,其它電路應≥0.25兆歐,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保持良好的保護性接地。 1.16 供電系統電壓波動必須 在±7%范圍內,電源頻率波動在±2%范圍內。 錯相、斷相保護器應正常,如有錯、斷相發生,電梯應不能運行。電動機的短路、過載保護應可靠。 1.17 掣動器掣動時閘瓦應緊密地貼合在掣動輪的工作表面上;當松閘時,兩側閘瓦應同時離開掣動輪表面,應在整個接觸面上均勻分布,其間隙不大于0.7㎜;掣動輪表面不得有油污、雜物;掣動閘瓦磨損超過厚度1/4、螺釘頭露出及掣動閘有油時應更換。各銷釘、開口銷卡簧,聯軸器螺栓等無松動、脫落。 1.18 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,突然斷電,轎廂應能完全停止(掣停距離不大于:V<1.0m/s,62cm;V<1.6m/s,160cm;V<1.80m/s,203cm;V<2.5m/s,250cm)在對此值進行調整時,實際情況在不影響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縮短尺寸,但不得大于此尺寸,否則有滑車的危險。 1.19 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、手動盤車操作裝置,應齊全并掛于墻上,不得它用。 1.20 曳引輪繩槽磨損在離V型槽底部4-5㎜時應更換或重車。 2.0 井道與轎廂 2.1 上、下極限,限位開關靈活可靠,限位與極限開關距離在100~140㎜。 2.2 彈性滑動導靴A、C尺寸為2㎜,固定滑動導靴頂面間隙之和2.5±1.5㎜。 2.3 繩頭組合固定(詳見GB7588-87.923標準)。 2.4 各根鋼絲繩張力與其平均張力之差≤5%。鋼絲繩磨損報廢標準 (詳見GB5972-86) 。 2.5 轎廂導軌頂面距離偏差為0±2㎜,對重為0±3㎜,轎頂輪不平行面≤1㎜。 2.6 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,對重鐵不得有銹。 2.7 安全鉗聯動機構各部件應靈活、活動正常,鍥塊與路軌之間的距離為5±0.5㎜。 2.8 轎頂固定照明應正常,轎頂非自動復位的急停開關應正常,轎頂檢修操縱開關應正常。 2.9 平層精確度:應在±1.5㎜內。 2.10 層門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:客梯4~6㎜;開門刀與各層地坎間隙 應為5~10㎜;層門滾輪與轎廂地坎間隙應為5~10㎜,門鎖后一般人力的施加在門扇中間,其縫隙可以超過6㎜,但不得超過30㎜。 2.11 轎廂安全窗應靈活,且安全窗開關動作可靠。 2.12 每一層廳門機械電氣聯鎖裝置動作可靠,只有當機械鎖定后,電氣才能接通。(包括附門鎖聯鎖開關、轎門電氣聯鎖開關)斷開任何一層廳門的電氣聯鎖開關、轎門電氣聯鎖開關,電梯要可靠地停止運作。 2.13 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動作應靈活可靠,只要有物體擋住門時,門會自動反回。 2.14 轎內告示牌應明顯清潔;報警裝置功能正常,隨時保持能和消防中心、機房正常通話;排風機要保證轎內空氣流通;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;緊急照明功能正常。 2.15 指令、召喚、選層、定向等裝置應準確無誤。聲光信號應正確,開關門按鈕功能正常。 3.0 底坑: 3.1 補償鏈運行時無碰撞,兩端應牢固固定、二次保護可靠。 3.2 選層器鋼帶不得有銹蝕、鋼帶安全開關動作要可靠。 3.3 底坑急停開關的開關方向要明確,紅色標注正確,且動作可靠。 3.4 隨行電纜固定可靠,不得打結、扭轉、破損等。 3.5 轎廂下梁撞板至緩沖器的越程距離:液壓緩沖器為150~400mm;彈簧型緩沖器為200-350mm。 3.6 液壓緩沖器油量應充足,無銹死現象,緩沖器安全開關動作可靠。 3.7 限速器張緊輪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。 3.8 井道底坑無積水、雜物等。 3.9 各種安全開關固定不得使用焊接,但應安裝公司牢固。 3.10 超載報警裝置,在空載狀態,手動試驗超載開關轎廂空載時,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,手動限速器,安全開關應動作,電梯應停止;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,使電梯停止運行時,功能應正常自動門機應不關閉。 注: 具體維修保養參照: 1. GB7024.1-86、GB7588-95 2. 廣日電梯保養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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